2025至2026年度全辖安防设施巡检维保服务项目(第三包)
二、采购编号:
YT-Z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为确保安防设施始终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拟对2025至2026年度全辖安防设施巡检维保服务进行采购,项目共分四包,兼投不兼中,即:供应商可以同时参加所有分包,但最多只允许中标1个分包。当供应商在2个或以上分包中综合得分均排名第一时,根据供应商自愿选择的分包中标,其放弃中标的分包由排名靠后的候选人依次递补,以此类推。
本包为第三包,主要包括:南开支行、红桥支行、西青支行、静海支行、大港支行。项目涉及安防视频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和出入口控制系统等安防系统及其配套设施。供应商提供技防系统运行维护维修和巡检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硬件新增、更换、维修维护保养、备机备件支持、巡检运维服务、事故应急响应服务、技术培训及咨询服务等。同时供应商需协助采购人完善技防系统相关的运维管理制度,提供业务连续性管理、切换演练、应急响应等相关服务,配合监管部门的审核检查工作,支持灾难恢复、故障处理等工作,保证技防系统正常运行。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书。
项目预算(含增值税年预算):¥228,692.00(大写:贰拾贰万捌仟陆佰玖拾贰元整)
响应缺漏项处理: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
授予合同供应商数量:1家
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续签管理:三年内,如采购需求未发生实质性变化,在完成费用立项前提下,经采购人评估后,可按本次采购价格标准直接与供应商续签合同。但此承诺不视为采购人对授予合同供应商的后续采购承诺,采购人有权自主决定是否继续采购。
(二)采购流程:
依据第二部分 “四、谈判及评审”要求执行
四、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 (须同时满足):
(一)供应商的资质要求如下:
1. 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公章)、有效期内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开标前近3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加盖公章)。
3. 有效期内的安防工程企业设计与施工维护能力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 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或电子版截屏,并加盖公章。
5. 任命正项目经理:1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证书,专业为机电工程,提供证书复印件(或电子版打印件)并加盖公章;项目经理应具有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不得兼任另一项工程的项目管理工作,须提供承诺书;项目经理必须为供应商本单位人员,供应商须提供任命书和近3月(不含开标当月)供应商为其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注:若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电子注册证书打印件(须由建造师本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供应商资信要求如下:
1.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应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1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截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注:以谈判当日、谈判时间之前打印的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相关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3. 谈判截止日前3年(不足3年的为自成立以来)供应商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注: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4. 截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5. 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有效的法人或被授权人签署的供应商廉洁从业承诺书(一)及(二)(附件),并加盖公章。
6. 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有效的法人或被授权人签署的《中小企业无拖欠账款承诺书》(见附件),并加盖公章。
7. 供应商不得将项目转包、分包,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三)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 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 供应商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4. 供应商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5. 存在关联关系的供应商不同时参与本项目
关联关系供应商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供应商;
(2)与本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
供应商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供应商。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6. 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7. 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8. 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五、采购邀请文件领取时间为2025年9月24日9时00 分至2025年9月30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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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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