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市芗城区西湖片区,紧邻北环城路北接靖城大道,南临九龙江西溪;
2.2. 工程建设规模:景观总用地面积39016.60平方米,其中渡头安置房防护绿地面积为32359.80平方米,谢溪头安置房防护绿地面积为5497.20平方米,上坂安置房防护绿地面积为1159.60平方米;包括景观工程、海绵工程、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灌溉工程、电气工程、配电工程、智能化工程;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园林绿化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漳州西湖生态园退让绿地提升(一期)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职称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关于贯彻执行(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闽建办风景〔2018〕11 号)中相应工程规模标准):500万元<单项合同额≤1200万元配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园林绿化专业中级职称各 1 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同预算审核价11532145元[其中含暂列金额:550000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9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园林绿化专业中级职称。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园林绿化类。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 50 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 ”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 ”要求:/ 个;“类似工程业绩 ”是指: 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 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建市[2017]241 号文以及有关文件规定,投标人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且在管理期限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2)根据闽人社文[2018]211 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被列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 ”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3)根据闽建办风景【2018】11 号文规定,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兼任2个及以上园林绿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4)根据闽建筑【2019】21 号文规定,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及主要管理人员信息(即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应当能够通过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查询得到(提供网站截图);(5)投标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6)本项目采取线上开标形式(即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请登录)并在线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互动交流、澄清等开标活动。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45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9-24 00:00:00 至 2025-10-17 09:30:00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