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某污水处理运维项目复合碳源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15万元,招标人为江苏省环保集团宿迁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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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
1.招标内容:复合碳源5000吨(预估数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
2.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4 年度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复印件且提供“充足的资金保证、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体系”的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成立不满一年的公司需提供近期的财务报表且提供“充足的资金保证、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体系”的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近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社保证明材料,纳税材料提供银行扣款凭证或完税证明,缴纳社保资料须提供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或税务局代收后出具的税种为社保的《完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依法无需纳税的投标人须提供无需纳税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原件)。
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原件)。
6.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犯罪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关的网站截图证明材料,未被列入上述网站的投标人须提供不存在上述行为的承诺书,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投标人均未提供则以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
9.未被江苏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取消供应商资格,且不得在拒绝再次注册的期限内。
10.投标人须提供不低于两家同类型污水处理厂使用其产品的生产试用报告或其他证明文件。
11.投标样品通过碳源小试实验(提供具有CMA或CNAS资质认定的的第三方药剂检验报告复印件以及经招标人签字确认的试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24日到2025年09月29日,每个工作日09: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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