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宁陕县城关镇易地搬迁安置社区基础配套设施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6,555.59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宁陕县城关镇易地搬迁安置社区基础配套设施提升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006,555.59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006,555.5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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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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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建筑工程 |
新建小区后山挡护200米,其中挡土墙3400方,土方9000方新建护坡治理30米,新修后山排水冲沟40米 |
1(处) |
详见采购文件 |
2,006,555.59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完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宁陕县城关镇易地搬迁安置社区基础配套设施提升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宁陕县城关镇易地搬迁安置社区基础配套设施提升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财务审计报告: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企业财务报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4)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单位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备相应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自述材料);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9月24日 至 2025年09月29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0月13日 16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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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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