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城县污水管网及设施建设改造项目预招标(二次)施工预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故城县污水管网及设施建设改造项目预招标(二次)已由 故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故城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故城县污水管网及设施建设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故发改环资[2024]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超长期国债及县财政统筹,国有资金占比100%,财政资金占比100%。
项目建设单位为故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人为故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故城县污水管网及设施建设改造项目预招标(二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1362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11601.44万元,建设规模:在故城县23处区域建设DN160-DN500污水管网共计164193米,同时建设污水提升泵站8座及配套检查井8206个,并进行相应路面恢复,建设地点:衡水市故城县。
2.2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次招标范围为审定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11448.156951万元。
2.3计划工期:358日历天。
2.4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R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经理
3.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三)其他
3.6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3个;
3.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2022年5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8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不得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情形。
3.10本项目属于预招标项目,存在无法实施的未知风险,参加预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投标时应当提交已知风险承诺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9月24日00时00分至2025年09月29日23时59分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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