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知识产权专项工作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人为太行实验室,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拨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知识产权专项工作采购项目(第二次)
2.2服务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
2.3服务期限:本项目需在2028年11月30日前完成太行实验室专利代理等知识产权专项工作服务。
2.4服务要求:具体见第五章技术、服务及其它要求。
2.5招标范围:按照招标人需求,提供专利代理等知识产权专项工作服务。具体见第五章技术、服务及其它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供应商【无外资直接投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时须提供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科研单位或事业单位须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②具有国内知识产权代理服务能力及资质:提供有效的《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③团队拥有4名及以上具备专利代理师资格的专业人员,且具备5年以上执业经验的专利代理师不低于3人;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fw.cnipa.gov.cn/poam/txnqueryAgencyOrg.do)中的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
3.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时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若成立不足三年,自成立之日次年起)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由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个月内的资信证明。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具有15家客户的专利代理服务业绩,且累计代理专利数量不低于2000件,投标时须提供“智慧芽”专利数据库中查询的客户代理情况截图并加盖公章。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自2022年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时须提供下述材料:
①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时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相关查询结果截图(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止之内时间的截图);
②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时须提供“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记录截图(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止之内时间的截图);
③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时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止之内时间的截图),非企业法人单位可不提供。
④投标人参与本采购项目前三年内无因违反行业规则被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国家知识产权局或者地方知识产权局通报批评或者惩戒的记录,具有良好的业务能力,投标时须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风险名单等”查询截图(https://ggfw.cnipa.gov.cn/poam/txnqueryYcml.do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止之内时间的截图)。
以上所有证明资料及截图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本次投标。投标时须提供本公司的公司章程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该章程应包括公司股权结构、主要股东名称或投资方。非企业法人单位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时间:2025年9月24日至2025年9月28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7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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