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40.742246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340.742246万元
采购需求:
根据中共南京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关于印发<南京市和美乡村示范村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宁委农办[2024】3号)精神,我街道佘村社区计划对潘氏老宅北侧1#、2#院进行翻建,并对院落周边环境进行优化改造,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0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根据(宁财购通〔2021〕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规定,供应商如完全满足以上(2)-(5)项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可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并对资格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供应商在资格审查环节仅提供资格承诺书的,须在中标后按承诺函要求另行提供由承诺书替代的相关证明材料。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①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②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③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申请人具有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后上传至投标系统)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并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后上传至投标系统)
3.供应商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有效的劳动合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2025年6月-2025年8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凭证,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提供以上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后上传至投标系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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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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