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玉县新能源智能充电桩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墨玉县
一、招标条件
本墨玉县新能源智能充电桩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97.6618万元,招标人为墨玉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拟计划在墨玉县内19个点位采购安装新能源充电桩。(具体参数及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墨玉县新能源智能充电桩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墨玉县新能源智能充电桩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文号为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投标产品为计算机、打印机、空调、照明产品、电视机、电热水器、显示器、便器、水嘴等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必须为国家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6)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有效的经年检的营业执照:
(2)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企业还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会计事务所出具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新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但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5)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盖有社保局公章的企业近一年内任意六月社保缴费证明(新成立时间少于半年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企业近一年内任意六个月完税证明(新成立时间少于半年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并提供《政府采购诚信承诺函》(格式自拟);
(6)提供近三年内(本项目开标截止之日前)的截图,在①“信用中国网
(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④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受贿犯罪记录(尚在处罚期内),将拒绝其参本次采购活动;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投标保证金或电子保函:70000.00元(大写:柒万元整)
(10)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22日20时00分到2025年09月28日0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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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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