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MCHC-DZ-ZG********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县中医院中药饮片采购项目项目序列号:ZYB********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03日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更正内容: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1符合性审查技术实质性响应审查:/技术实质性响应审查: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 第一节 技术要求”中的所有要求。2第二节商务要求其他要求:3.本项目按照整体投标报价下浮率进行响应报价,按照下浮率计算后的单价进行据实结算,若投标人报价出现多个下浮率的,作无效投标处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其他要求:3.本项目须报总价和单价,且总价和单价均不能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评分表评分标准: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最低有效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余投标人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对“下浮率(投标报价下浮率)”注释为:①本项目只能报价一个下浮率,采购清单包含的所有产品均执行相同的下浮率,无须另行报价。报出不同下浮率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②后期合同执行中,产品单价=单价最高限价×(1-中标下浮率)。 备注: 1.评标基准价为:1-最高下浮率; 2.投标报价为:1-各投标下浮率; 3.投标报价须按下浮率进行报价,未按下浮率报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的报价不再进行价格扣除。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注: 1.评标基准价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的报价不再进行价格扣除。 3.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服务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4采购公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9月30日13:30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1日13:30更正日期:2025年0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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