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包头供电公司高新东500千伏变电站施工电源、站外电源及站外电源间隔工程施工
二、工程范围及标段划分:
2.1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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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招标范围 |
计划工期 |
计划投资(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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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供电公司高新东500千伏变电站施工电源、站外电源及站外电源间隔工程施工 |
详见建设规模、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及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
265.393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②标段一: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施工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按照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 年 11 月 30 日建市〔2020〕94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上述最新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的规定执行】。
③标段一: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有效的安全考核证(B 证),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在本单位工作并签订劳动合同,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连续 3 个月(新入职人员要求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日前)的社保缴费证明为准;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有效的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且项目经理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并出具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的承诺函);且同一项目经理只能参与一个标段投标;
④施工项目部管理须满足关于印发《内蒙古电力公司输变电工程业主项目部标准化管理手册》等6项管理手册的通知(内电工程[2020]141号)。(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⑤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⑥标段一:必须具有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年第30号令】“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试类、承修类)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 若投标人还未办理新资质【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2020年第36号令】须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试类、承修类)五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
⑦在近三年内(自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前三年)投标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注: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内(自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前三年)投标单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和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当事人”为投标单位名称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全文”为“行贿罪”,“裁判日期”不得少于近三年(自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前三年,多于三年或不选裁判日期均可)。
⑧投标单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
注:1.投标人需提供投标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针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的两份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投标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2.如投标人提供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截图显示,该投标人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但在开标前已被移出,则投标人不属于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或“经营异常名录”。
3.按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使用帮助”中的系统功能简介,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提供全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填报、公示、查询和异议等功能,上述范围外的投标人无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截图,但需额外提供不属于上述范围的相关证明。
⑨投标单位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投标人需提供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在“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截图须能体现投标单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
“信用中国”查询方式:“信用中国”→“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在弹出窗口进入链接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在查询窗口输入查询企业名称,在查询省份范围中选择“全部”,将查询结果截图。
3.2 业绩要求:无
3.3.安全质量要求:满足《建设管理纲要》的要求。
3.4 工期要求:详见公告附件。
3.5 信誉要求:(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① 开标日前两年内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分包工程的行为。
② 开标日前三年内无骗取中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资质、业绩。
3.8投标人必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
3.9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派施工现场人员配置的承诺函。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9月23日至2025年9月29日下午17:00。获取时间不少于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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