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新奥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泛能站污染物排放检测服务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石家庄新奥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石家庄新奥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泛能站污染物排放检测服务
2.2 项目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
2.3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4 招标范围:泛能站污染物排放检测,包括锅炉排气口28个、污水排放口11个、厂界噪声检测点11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制定的自行监测方案进行监测并出具检测报告,监测项目426项。
2.5 服务期限:一年
2.6 质量标准:合格,出具CMA检测报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在招投标中心注册的供应商。
3.2 投标人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检测能力范围包含空气和废气检测参数、水和废水检测参数、噪声检测参数。
3.3 项目负责人需持有环境类相关专业工程师证书(环保工程专业或环境工程专业或环境监测工程专业等),须为本单位在册人员,应提供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必须包含养老)
3.4 资信情况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名单,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严禁造假,一经发现,将被否决投标。);
②近三年内经“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因自身履职或管理不到位,受到有关部门出具的涉及质量、安全的行政或刑事处罚;
③没有在暂停承接业务处罚期内及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企业财产被查封、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无失信记录或被限制投标资格。
3.5 业绩要求:近3年有环境检测业绩至少一份,以业绩合同为准。
3.6 提供《廉洁自律承诺书》。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投标人应承诺为服务人员购买意外险。
3.9 合同中签约联系人,应为投标单位在册人员。如在中标后,经招标人核实中标人存在围标、串标、资质挂靠、借用、非法转包、违法违规分包等行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上述违法行为及安全质量事故,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将中标人列入黑名单,并追究相应责任。
3.10 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中的报价与招投标中心填报的数据一致,否则报价得0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09-22 17:00至2025-10-06 17: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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