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枣庄薛城区银河缤纷汇项目(EPC+O)已经由枣庄市·薛城区备案,招标人为枣庄市薛城舜源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枣庄薛城区银河缤纷汇项目(EPC+O)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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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请登录) 2、工程规模:项目建设停车场,超市,百货,潮玩,婚庆,量贩 KTV, 餐饮等业态的设计;相关设备、材料的采购、安装;项目施工及项目的管理运营。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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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范围: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 (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应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专业),必须是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5)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或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须是本单位人员; (6)施工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专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必须是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备注:本招标项目的管理机构中,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同施工负责人不可兼任。 (7)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中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以联合体形式的投标,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3名(含牵头人);若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应以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为牵头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10)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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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投标 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5日 09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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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招标文件领取 1、领取时间:2025年09月23日 至 2025年10月15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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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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