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地点:福清市嘉儒风电场、泽岐风电场、马斜风电场、旗狮风电场,连江县北茭风电场、黄岐风电场,平潭综合实验区青峰风电场。
2.2.服务范围:嘉儒风电场、泽岐风电场、马斜风电场、旗狮风电场、北茭风电场、黄岐风电场、青峰风电场等7个风电场调度数据网设备、场站网络设备、安全设备及主机安全防护提供技术支持,各风电场主要设备清单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各风电场信息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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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场名称 |
场址 |
电压等级 |
最高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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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儒风电场 |
福清 |
110kV |
最高限价56万元(含税),各风电场最高限价不超过8万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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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岐风电场 |
福清 |
110k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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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斜风电场 |
福清 |
220k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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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狮风电场 |
福清 |
110k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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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峰风电场 |
平潭 |
110k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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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茭风电场 |
连江 |
110k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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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岐风电场 |
连江 |
110kV |
投标人中标后与招标人指定的权属企业签订合同。
3.招标服务内容:
3.1巡检服务:项目服务周期内,对厂站调度数据网设备、场站网络设备、安全设备及主机安全防护提供技术服务,并对设备告警排查处理、设备运行维护和安全隐患排查等提供技术支持;维护周期内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巡检(含上述所有网络设备、安全防护设备、主机等),并出具系统巡检报告。
3.2防恶意代码库升级:项目服务周期内,每个季度对恶意代码库进行升级,确保恶意代码库保持最新状态。
3.3漏洞扫描及修复:项目服务周期内,对运维范围内的设备进行1次漏洞扫描,
并对扫描发现的漏洞进行修复。在对设备和系统进行扫描和漏洞修复升级前,应做好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不发生因漏洞扫描和修复升级引起的业务中断或异常告警而被上级或省调等主管单位通报、考核的事件。若因中标人服务不到位,导致被上级或省调等主管单位考核的,按考核结果同等考核中标人。
3.4特殊时期保障:重点保障时段或调度数据安全敏感时期和重大会议期间,根据招标人的需求,中标人至少安排两名工程师到指定场站提供5×8小时驻点保障服务。
3.5故障响应服务:通过现场、电话、邮件等方式对站端设备进行技术支持;对项目运维范围内的网络及设备故障(如需更换硬件,所需硬件由风电场负责提供),2小时内做出响应,如有必要,在招标人和中标人协商确定的时间内安排技术人员到现场处理。
3.6检查辅助服务:
3.6.1上级单位或省调对电厂进行安全检查前,提前到场配合迎检工作。检查结果下发后,负责完成检查中提出的涉及到调度数据网、网络设备、安全设备及主机问题整改工作(如为硬件类问题,则硬件由风电场负责采购)并做好维护记录。
3.6.2重大活动需保供电开始前、攻防演练开始前,根据主管单位或省调下发的文件进行设备检查,配合检查反馈工作。
3.7配置备份:定期对各网络设备和安全防护设备的配置进行备份,保证在设备发生故障需要更换时能以最快速度恢复配置。
3.8培训服务:定期或根据招标人需求组织调度数据网及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介绍以及常见问题处理的培训,保证电场管理人员能够清楚掌握实时调度数据网运行方式和常见排错方法;保证招标人能够清楚掌握安全防护的原则和常见问题的处理方法。
3.9对于上级公司在服务期内下发的整改项目、数据网路由、安全策略等内容,由中标人参照相关文件处理(需更换、新增的硬件由风电场业主负责采购)。
3.10配合风电场完成省调网络安全管理平台告警处置,规范网络连接白名单、服务端口白名单、危险操作命令、关键目录清单、设备对时等配置,确保不发生因网络安全管理平台告警处理不到位或不及时导致的省调通报或考核事件(需更换、新增的硬件或探针程序由风电场业主负责采购)。
4.服务期限:
服务开始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服务期限为招标人发出服务通知后1年,合同服务期届满前30日内,招标人对中标人该年度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考核通过后,招标人与中标人商定顺延事项,若双方均无异议,本合同自动顺延一年,顺延不超过一次。
5. 投标人资格条件:
5.1 凡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并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对上述招标项目的投标,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其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如下:
5.2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组织(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ITSS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认证资质;(提供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提供关证明材料(有效身份证扫描件、职称证书扫描件、近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以上社保缴纳的证明材料)。
5.3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3年(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承接过3个及以上变电站或电厂的网络或自动化运维服务项目,且单个项目合同金额不少于30万元(提供合同复印件、发票及项目验收证明材料,内容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以上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转包分包合同不认定为业绩,原件备查)。
5.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相关服务的需要;财产未被司法机关接管或冻结并导致中标后合同无法履行。
5.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状态;
(2)投标截止时间日评标委员会查询投标人(不含分支机构)未被人民法院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网站(shixin.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截止时间日评标委员会查询投标人(不含分支机构)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5)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根据《关于发布住建系统实施行政处罚中适用听证程序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通知》(闽建法〔2021〕2号),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处以100000元以上罚款的,为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
备注:信誉要求第(1)(4)(5)项和财务要求在投标时由投标人进行承诺,若中标后发现投标人所作的承诺与事实不符,招标人可随时无条件解除合同并要求投标人承担合同解除造成的一切损失。
5.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5.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获取招标文件
6.1 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25年9月23日9: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5年9月28日17:00(节假日照常发售),……购买招标(采购)文件(包括相关资料),电子招标(采购)文件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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