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四七四医院眼科学术厅会议大屏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比质比价公告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新疆四七四医院眼科学术厅会议大屏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编号:gkbz2025091900036)已具备采购条件,经新疆四七四医院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采购方法
公开比质比价
2.采购内容和范围
|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 新疆四七四医院眼科学术厅会议大屏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 眼科学术厅会议大屏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 1 | 项 |
项目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45日内完成项目交付及验收。
交货地点位于:……。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如下:详见文件。
其他:项目预算:20万元。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法律法规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在中国大陆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登记证明文件及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无需提供非外资声明,军队单位无需提供本项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至少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及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遮盖及缺页情形将不予认可)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军队单位或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意3个月连续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免税企业须提供国家税务机关出具的免税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
5)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提供查询截图));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被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营业执照、许可证或吊销资质的;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⑤被中国融通资产管理集团或其下属单位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的;
⑥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假冒中央企业名单】内的。
(5)供应商必须从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领取比质比价文件。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本项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成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人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从2025-09-23 18:00:00起至2025-09-29 18:00:00止(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