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大庆石化建设有限公司承揽的新建3万吨/年POE装置配套公用工程机械租赁项目),招标人为大庆石化建设有限公司。该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属于依规招标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背景概况
本项目为化建公司承揽的大庆石化公司新建3万吨/年POE装置配套公用工程机械租赁。
项目工期:签订合同后-2026年5月30日。
项目单位:大庆石化建设有限公司作为新建3万吨/年POE装置配套公用工程项目的承揽单位,将其中的施工机械设备租赁进行招标。
项目概算金额:暂定452万元(含税)
报价方式及最高限价:为总价给付比例,给付比例上限90%,报价步距为0.1%。每一个投标单位只允许有一个报价。超过给付比例上限将被否决投标。
2.2 招标范围
大庆石化建设有限公司作为新建3万吨/年POE装置配套公用工程项目的承揽单位,将其中的施工机械设备租赁进行招标,计划投资暂定452万(含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须在项目中提供下述每种设备至少一台:
1、自卸汽车12t,2、汽车式起重机25T,3、汽车式起重机50T,4、汽车式起重机80T,5、汽车式起重机90T,6、汽车式起重机100T,7、汽车式起重机130T,8、汽车式起重机220T,9、平板拖车组40T。
具体要求如下:
3.3.1自有和租赁的设备及车辆都须提供清晰原件彩色扫描件购置发票或购买证明,否则视为无效证件。
3.3.2租赁的设备必须提供有效的租赁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
3.3.3如提供的设备为租赁方式,须提供机械租赁合同。机械租赁合同仅接受投标人与法人单位签署的合同,且提供的租赁机械所有人须在出租单位名下,否则视为无效。
3.3.4道路起重运输机械须提供行驶证正副本扫描件,且在行驶证中能够体现设备在检验有效期内;如有履带式起重机械,须提供在有效检验期内的检测合格证明。车辆如果是临牌的可以不提供行驶证但临时牌照期限须涵盖开标期。排放标准须达到国Ⅳ及以上,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3.5投标人所提供的机械,其机械性能可优于招标人要求,但不能低于本方案中所列,否则视为无效(如:每种车型可以用大吨位代替小吨位,但评标时不重复计算数量)。
3.4企业信誉: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因失信行为被中国石油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在有效期内的,被大庆石化公司中止交易资格在处理期内的投标无效;
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关键条款,如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09-24 08:00:00至2025-09-29 23:59:59……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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