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登录)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人:国家电投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一)标段35-1 国家电投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本部会议室系统改造项目
项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喀什东路559 号东方智慧园一期国家电投大厦。
交货期:合同签订45 日内完成所有软硬件供货及安装调试工作,通过终验后进入3 年质保期。
2.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 合同签订事宜
招标结束后,合同由项目公司或管理单位与中标人签订。
2.4 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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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编号 |
标段 名称 |
招标范围 |
信息服务费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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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NYZC-2025-0 9-01-8 55-01 |
35-1 国家电投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本部会议室系统改造项目 |
为满足日常办公需求,将公司本部会议系统总控室、二楼多功能厅、505 会议室、507 会议室、509 会议室、510 阶梯会议室、1612 会议室、1712 会议室进行升级改造,建设内容包含分布式系统处理平台、4K 分布式编码节点、4K 分布式解码节点、中控主机、音频设备、显示设备、及相关配套辅材等,将各楼层会议室会议系统设备统一管控,支持与国家电投新疆公司本部应急指挥系统接入,提升数字化管理能力,提升日常办公效率及公司形象。 |
1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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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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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1 国家电投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本部会议室系统改造项目 |
1.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投标人不得连续两年亏损),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 (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6)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投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2.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至少完成 2 个且同时符合下列要求的多媒体会议系统集成项目合同业绩:(1)同等规模项目及应用场所必须为会议。提供相关合同的复印件(复印件含合同封面及首页、供货范围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和表征主要技术参数及施工范围页以及相关完工证明材料(如业主证明、验收报告、结算证明等任意之一均可)等),以证明投标人满足招标业绩要求。(2)供货范围需包含不少于 3 个会议室的建设。(清单需含 LED 屏、视频信号处理设备、会议系统等设备)。 3、投标人近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 年9 月23 日至2025 年9 月30 日09 时00 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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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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