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为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 2025年沪渝蓉高铁(江苏段)传输搭建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ZJZ),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省 分公司 。 项目 资金 由 招标人自筹 ,出资比例为 1 00 % ,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地点、监理服务期限具体如下:
项目建设规模:预估本次采购金额不含税 156.51万元,税率6%,含税165.90万元。
建设地点:具体以招标人指定地点为准。
监理服务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8年12月31日。
时限要求:干线工程计划 2025年11月开工,2026年12月完工。具体以铁路方进度为准。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招标人要求。
中标人数量及份额:中标人数量 1名,份额100%
技术标准要求:合格,详见技术规范书。
2.2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3中标人数量及份额: 中标人数量 1名,份额100% 。
2. 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 : 本项目无线和电力专业的基准价参照《中国铁塔高铁地铁项目设计监理收费管理规定(试行)》(中国铁塔〔 2018〕93号);传输配套、主设备、干线光缆参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传输配套、主设备、干线光缆专业归属于运营商界面,参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本项目按折扣(非OFF)报价,最高投标限价为报价折扣( 非 OFF)1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将否决其投标。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 依法设立: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2 财务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1.3 企业资质: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 1)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2)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铁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和通信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如投标人已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 (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领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认定供应商资质。
3.1.4 人员要求:为本项目配置 1名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通信或铁路专业)。
注:须提供上述人员身份证、有效的证书原件的扫描件或电子件、投标截止月前近 6个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电子件。
3.1.5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22年9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应具备【高速铁路或客运专线或城际铁路公网覆盖或铁路干线光缆工程监理服务】业绩,且累计业绩含税金额不少于【50】万元(含)人民币。
注: ①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或其他结算文件的时间和金额为准;②若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电子件(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合同签章页);③若是框架合同,则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如有)、合同标的页、合同签章页)以及能显示对应关系的订单或其他结算文件,同一份框架合同仅认可订单或其他结算文件其中一类证明文件,若同时提供多种证明文件的以时间早者为准。④项目业绩数以单项合同/框架协议数计算,即同一框架协议下具备多个采购订单,认定为一个项目业绩。⑤签订时间缺漏的,若证明材料可有效判断业绩时间满足要求则予以认可。上述材料未提供或不完整将不予认可。
3.1.6 控股管理关系:
(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5年9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5年9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5年9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江苏省分公司列入全国/江苏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江苏省分公司列入投标同类产品“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江苏省级供应商黑名单”的,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3.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5 . 招标文件的获取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 2025 年 9 月 23 日 18时00分 至 2025 年 9 月 28 日 18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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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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