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通用物流2025年重庆物流中心监控设备采购
1.2项目编号:GT
1.3采购人:通用技术集团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1.4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采购1家供应商,为通用技术团国际物流有限公司重庆物流中心提供监控设备供货及安装服务
2.2分包情况、最高限价及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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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包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最高限价(如有) |
最高限价单位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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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通用物流2025年重庆物流中心监控设备采购 |
1 |
批 |
350000.00 |
元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7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
重庆市沙坪坝区广运路2号安博重庆西部国际物流中心一期二层48号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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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01: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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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非法人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审计报告或2024年财务会计报表扫描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
(3)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日前1天,供应商具有至少1个监控设备供货及安装项目业绩(项目业绩指结算金额不低于30万元,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
(4)信誉要求: 自2022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日前1天,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单,须提供参与本采购活动自2022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日前1天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
(6)其他要求:供应商须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税务机关网站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截图,或提供自2024年8月-2025年8月期间开具的任意一张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可隐去相关发票内容但必须体现开票人名称及开票日期)。
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项目分包或者未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3)因执行通用技术集团系统内采购项目中发生过严重违约行为或被列入集团供应商管理黑名单的,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分包或者未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3)被列入集团供应商管理黑名单的,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无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购文件以电子文件形式发售。
4.2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09月23日 13时00分到2025年09月26日 13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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