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编号:YC(请登录)
1.2 项目名称:景明佳园小区围墙维修工程
1.3项目预算:100万元
1.4最高限价:99.948866万元,报价超过此限价按无效投标处理。
1.5招标需求:景明佳园小区围墙维修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1.5合同履行期限:40日历天。
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份的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银行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其上40日历天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满6个月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约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
(1)供应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资格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需提供至投标截止日之前的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3第2.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2.5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
2.6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招标活动。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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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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