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赣榆区。
2.2招标范围:赣榆王集水厂项目厂外管网一期工程管道穿越G15沈海高速、G204、G228沉降监测。
2.3服务期限:190日历天
2.4最高投标限价:18万元,超过控制价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者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3.3企业具备:测绘乙级(工程测量)及以上资质,须在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布的名单内;
3.4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要求:投标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由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25年3月-2025年8月,连续的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7其它要求: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不出借挂靠资质、非失信被执行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见附件)。
(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社保缴纳凭证(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缴纳时间为2025年3月至2025年8月。
(3)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5年9月23日至2025年9月26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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