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环城南路东延快速路一期工程(主线段、富春江立交段)以甬发改审批[2024]207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中心,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的保险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环城南路东延快速路一期工程(主线段、富春江立交段)保险项目。
2.2项目概况:主体工程造价317920.7083万元,景观绿化工程造价待景观绿化施工完成招标后按景观绿化施工中标价计入。
2.3招标范围:环城南路东延快速路一期工程(主线段、富春江立交段)保险,具体险种为: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雇主责任保险。
2.4品目划分:1个品目。
2.5本项目保险人采用共同保险(以下简称“共保”)方式承保,共保体由5家共保人组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设立的保险公司或宁波分公司(投标人如以宁波分公司名义参加投标的,必须具有总公司的专项业务批复,且不得再以总公司的名义参加投标),持有营业执照,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财产保险业务资格。
3.2投标人必须是在宁波设有分公司一级分支机构的保险公司(宁波一级分支机构投标的除外)。
3.3投标人所属总公司财务经营状况良好,有足够承保能力来承保本项目;同时,必须是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中偿付能力充足Ⅰ类公司或者充足Ⅱ类公司(以2024年年末总公司综合偿付能力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3.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保险项目采用组建共保体的形式,投标人必须同意中标后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成立“环城南路东延快速路一期工程(主线段、富春江立交段)保险项目共保体”,为环城南路东延快速路一期工程(主线段、富春江立交段)提供保险服务。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9月24日9:00至2025年10月7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下载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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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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