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9.7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9.7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1:全自动两虫检测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项目最高限价49.70万元;
包2:全自动核酸提取纯化仪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项目最高限价10万元。
(1)采购范围:包1:全自动两虫检测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项目,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包2:全自动核酸提取纯化仪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项目,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2)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20 日历天。
(3)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相关验收合格标准。
(4)质保期:仪器测试验收合格后设备质保期为两年,两年内免费保修并免费更换所有配件,两年后应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
(5)包1:全自动两虫检测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项目最高限价49.70万元;
包2:全自动核酸提取纯化仪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项目最高限价10万元。
(6)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3.2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企业应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财库〔2012〕124号文件中规定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提供声明函;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参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3.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渠道: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24日 至 2025年09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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