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2025年辽宁大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风、冷)设备询比采购第一批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100%,本项目采购人为辽宁大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询比,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辽宁大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承建辽宁省高速公路凌海车辆救援实训基地建设工程,该项目位于辽宁省锦州市京哈高速与龙栖湾大道交汇处西侧400米,项目占地面积121亩,北侧场区拟用于车辆救援场地,本期拟建物资储备棚1座,门卫1处,南侧场区拟用于实训基地,本期拟建综合办公楼1座,体能训练馆1座,相关综合用房、水泵房及门卫等各1处,总建筑面积7245.14平方米,沥青混凝土路面18458平方米,砂石路面29785平方米。其中综合办公楼包括监控大厅、会议室、休息室、食堂、库房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现对施工需要的(风、冷)设备进行询比采购。
2.2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范围为2025年辽宁大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风、冷)设备的供货、包装、运输、安装、验收及储存,产品售后服务保障。
2.3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供货周期
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10月30日(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5供货地点
辽宁省锦州市(具体地点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3.供应商资格条件
3.1本次询比采购要求供应商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响应,联合体所有成员最多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由提供(风、冷)设备供应任务的成员承担。联合体一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的软件运维单位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响应单位的电子招采平台注册人员不得与参与同一标段响应的其他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4.采购文件的获取请于2025年9月23日00时00分至2025年9月25日23时59分……下载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