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兴安盟分公司保安外包服务项目(二次)。
1.2项目编号:FA20。
1.3招标内容:本项目拟为兴安盟分公司采购保安服务,拟雇佣28人,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4预算金额:474.768万元(含税)。
1.5标段划分:1个标段。
1.6中标供应商数量:本项目中标供应商数量为1家,综合评分从高到低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中标。综合得分相同时,按照报价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综合得分与报价得分均相同时,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
1.7服务期:自签订合同起三年。
1.8最高限价:
A类网点保安月费用最高为4760.00元/人/月(含税);
B类网点保安月费用最高为4600.00元/人/月(含税);
C类网点保安月费用最高为4490.00元/人/月(含税)。
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2.2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3投标人须具备小规模纳税人及以上资质,承诺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4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所供货物及服务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5投标人没有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的相关证明截图。
2.6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7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记录截图。
2.8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9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10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2.11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监事、股东等有交叉或存在互相任职关系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3. 报名请于 2025年09月23日12:00 至 2025 年09月29日12:00……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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