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大寨河农田退水生态治理工程已由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以扬开管许发[2025]8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瑞祺恒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大寨河农田退水生态治理工程施工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朴席镇,北至爱乡河,东至大寨河,南至殷桥河,西至乡村道 2.1.2 工程规模:(1)退水资源管理工程:新建五星河、仓基河保水控水闸坝各1座,改造爱乡河、仓基河原有闸坝各1座;农田退水直排口建设河道液位控制装置及叠梁闸6座;农田退水直排口封堵4处。(2)过剩养分控制工程:内部河塘清通疏浚总长约5365米,支流清通疏浚总长约2940米,同步实施岸坡整形和基底修复;新建水质多参数在线监测仪4套、微纳米曝气系统6套、低碳生态修复膜堆系统4套、生态膜堆进水系统4套;现状回用泵站升级改造,现状农污智能化生态改造。(3)农田生态恢复工程:内部河塘、支流及大寨河内种植水生植物、布置碳素纤维草;内部河塘及支流放养滤食性鱼类螺类、贝类等底栖动物;生态护坡修复及播撒革籽花卉;建设底泥捕捉井8座。(4)配套设施工程:新建在线监控系统22套、工程介绍展牌、远程控制系统软硬件;设置监控室及配套设备;两年植物及设备运维;用电开户8处。 2.1.3 合同估算价:903.3 万元 2.1.4 工期要求: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1月01日,竣工日期:2025年12月30日 2.1.5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2.2 招标范围:大寨河农田退水生态治理工程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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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 投标人近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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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招标文件获取 | |
|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09月22日至2025年09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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