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城安停车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1.2 项目编号:哈产委
1.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4 分包情况:本项目不分包
1.5 采购内容:供应商对市场主流汽车品牌轿车、越野车、商务车、新能源汽车车型及工程机械设备、车辆的整车维修保养服务、24小时应急救援服务、车辆轮胎及内饰配件的更换服务,提供车辆维修记录和保养记录。
1.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本项目合同签订为1+1+1制,根据企业资金情况、项目的实际执行情况以及中标单位的服务、响应等方面决定是否执行下一年度合同。如出现企业经营情况改变、资质情况改变、信誉情况改变、服务质量问题,将终止合同或拒绝继续签订合同,如因服务质量、服务商工作失误、交付时间延误等问题或因服务商未发现潜在问题等原因造成的损失由服务商自行负责。
1.7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8 项目预算:100000元
二、服务商资格条件要求:
2.1拟参加本项目的服务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和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
2.2信誉要求:近三年内服务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网页为准);服务商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
2.3其他要求(提供书面承诺加盖公章):
(1)服务商须对车辆实行计算机建档管理。档案包括车辆的基本情况、维修养护记录、计费结算信息。
(2)服务商维修工位不少于8个,养修设备需满足整车维修基本要求。
(3)服务商对所提供的汽车零配件和维修项目的质量负责,维修项目质保期不低于3个月或5000公里,质量保修期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机械事故和经济损失,由定点维修服务商负责,维修服务商应负责返修,工时费全免。车辆返修率全年控制在5%以内。
(4)维修时限一般要求小修不过夜、总成大修不超3天,全车大修不超7天。
(5)服务商可以提供多个服务网点,(需直营连锁证明)
(6)提供质量检验员证1个,技师证件10个
(7)具备有大修发动机的技术能力并提供专修车间照片及设备
(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2.4服务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书面承诺加盖公章):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中选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2.6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询比文件。
三、获取询比文件时间及方式
1、服务商需在2025年09月23日09时至2025年09月25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文件。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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