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采购项目吉安港中心城区港区天玉作业区综合码头一期工程食堂厨房主要设备(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项目业主为:吉安市天裕港口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人为:吉安市天裕港口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其中企业自筹30%,银行贷款70%,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吉安港中心城区港区天玉作业区综合码头一期工程位于吉安市青原区天玉镇赣江右岸,为规划吉安港中心城区港区天玉作业区内,距上游新井冈山大桥约850m,上距石虎塘枢纽约44km,下距峡江枢纽约51km;港区后方紧邻吉安市青原区城市主干道青原大道。拟建设3个2000吨级泊位及相应的配套设施,包括2个通用泊位、1个多用途泊位,占用岸线长度286m。设计年吞吐量为185万吨,其中集装箱3万TEU/年,件杂货45万吨/年,散货110万吨/年。项目总投资58330.77万元。
2.2采购范围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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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项目名称 |
采购范围 |
主要工作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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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TY-CJ |
吉安港中心城区港区天玉作业区综合码头一期工程 |
食堂厨房主要设备采购 |
码头食堂厨具采购、运输及安装,同时根据发包人要求的厨具摆设方案及所供厨具使用需求设计室内水电线路 |
2.3服务周期
自合同协议书签订之日起至10天内安装验收完成止。
2.4服务地点:项目所在地。
2.5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部门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和采购人要求。
3.供应商资格条件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有相应资质,满足相应财务、业绩、信誉和人员要求。具体要求详见附表1至附表6。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响应。
3.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响应。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采购对未中选人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9月22日至2025年9月29日 14 时 00 分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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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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