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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昭通分公司2024年威信县三桃乡电信所房屋重建项目EPC服务采购询比二次公告
日期:2025-09-22 收藏项目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中国电信昭通分公司2024年威信县三桃乡电信所房屋重建项目EPC服务采购公开询比(二次)。

1.2采购内容:

1.2.1. 建安工程包含:场地平整,挡土墙工程,建筑基础工程,钢筋混凝土主体工程,砌体墙工程,建筑外墙涂料、外门、外窗工程,内部给排水管道,内部电气套管,通风空调预留管、预留孔,屋面保温、防水工程,用水房间墙面、楼地面防水工程,建筑散水及排水沟,结构楼地面工程,消防工程等。

1.2.2.工程建设其他服务:岩土工程勘察;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概算编制;测绘。

1.3预估金额(不含税):1049640.00元,其中:

(1)施工费:888000.00元,安全生产费:26640.00元。

(2)岩土工程勘察:33000.00元。

(3)设计(含测绘、投资估算):102000.00元。

1.4标包划分及份额: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人1名,成交份额 100%。

1.5计划工期:150个自然日,其中,施工服务:125个自然日,自总监理工程师发出工程开工令之日起至竣工报告审批签字之日止;地质勘察服务:15个自然日,自EPC合同签订完毕之日起计算;设计及相关服务:10个自然日,自地质勘察成果提交之日起计算。

1.6保修期: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设计合理使用年限,防水防渗工程保修期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保修期为2年,装修工程保修期为2年,保温工程保修期为5年。

1.7项目实施地点:昭通市威信县三桃乡。

1.8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现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1.9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不含税限价,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不含税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最高不含税限价如下:

(1)施工费:888000.00元,安全生产费:26640.00元(安全生产费不参与竞争)。

(2)岩土工程勘察:33000.00元。

(3)设计(含测绘、投资估算):102000.00元。……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若供应商为其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须提供相关登记注册证明材料。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不满足相关要求。(若为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2.2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询比公告发布之日止在全国范围内签订的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建筑面积300㎡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含勘察、测绘、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1个或勘察业绩、测绘业绩、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各1个),须提供合同作为证明材料,要求合同执行时间与“2022年1月1日至询比公告发布之日止”有交集,如没有合同执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为总价固定的合同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全本或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可识别的合同执行时间页或合同签订时间页、合同签字页)作为证明文件;若为单价固定、按实际发生数量结算的框架合同,则还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或结算单据为依据;中标/中选/成交通知书不作为业绩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不具备相应资格。

2.3企业资质要求:

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勘察服务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服务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②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业务类型含工程测量)。

(3)施工服务资质要求:

①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以上资质要求需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不具备相应资质。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2.4人员要求(除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与施工项目负责人外,不得兼任或重复):

(1)供应商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若为联合体响应,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2)供应商应为本项目配备1名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注册在供应商单位且未担任其他在建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若为联合体响应,须注册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联合体牵头方,可以和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

(3)供应商应为本项目配备1名勘察项目负责人。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注册在供应商单位。(若为联合体响应,须注册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勘察方)

(4)供应商应为本项目配备1名设计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注册在供应商单位。(若为联合体响应,须注册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设计方)

(5)供应商应为本项目配备1名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注册在供应商单位且未担任其他在建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若为联合体响应,须注册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联合体牵头方,可以和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

(6)供应商应为本项目配备1名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若为联合体响应,由联合体牵头方配备)

(7)其他作业人员:拟派往本项目的其他作业人员中,至少配备1名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建筑电工)或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的人员;至少配备1名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建筑架子工)或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的人员;至少配备1名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颁发的(焊工证)或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的人员。(若为联合体响应,由联合体牵头方配备)

以上人员须按照以下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1)有效的注册证书、安全考核证书、特种作业证书扫描件,如供应商提供的证书扫描件无法确定是否有效,该证书不予认可;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2025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缴纳单位须为响应单位)。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予认可;

2.5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6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7本次询比接受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响应的需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成员在参加本次询比活动、签约与履行合同中均需承担其义务和法律责任(最多允许3名成员组成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备施工资质且在本项目中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联合体应当具备承担询比工程项目相应的资质条件。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询比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条。

(3)联合体协议书中须规定好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职责分工中负责相关专业的联合体成员,若提供相同资质,则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牵头单位人员)作为代理人,办理响应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2.8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0月10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0月10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0月10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 近两年(自2023年10月10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事故的;

(21)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9月23日08时30分至2025年9月26日17时 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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