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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融通集团第六十研究所火工品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比质比价公告
日期:2025-09-22 收藏项目

中国融通集团第六十研究所火工品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比质比价公告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火工品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编号:gkbz2025092200026)已具备采购条件,经中国融通集团第六十研究所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采购方法

公开比质比价

2.采购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标的物名称数量计量单位
中国融通集团第六十研究所火工品框架协议采购项目E型烟雾罐1000
中国融通集团第六十研究所火工品框架协议采购项目B型声光弹32000
中国融通集团第六十研究所火工品框架协议采购项目C型烟雾罐14000
中国融通集团第六十研究所火工品框架协议采购项目D型烟雾罐14000
中国融通集团第六十研究所火工品框架协议采购项目A型声光弹20000
中国融通集团第六十研究所火工品框架协议采购项目F型声光弹1000
中国融通集团第六十研究所火工品框架协议采购项目E型声光弹1200
中国融通集团第六十研究所火工品框架协议采购项目C型声光弹8000
中国融通集团第六十研究所火工品框架协议采购项目A型烟雾罐37000
中国融通集团第六十研究所火工品框架协议采购项目F型烟雾罐2000
中国融通集团第六十研究所火工品框架协议采购项目D型声光弹2500
中国融通集团第六十研究所火工品框架协议采购项目G型声光弹1000
中国融通集团第六十研究所火工品框架协议采购项目运输费1
中国融通集团第六十研究所火工品框架协议采购项目B型烟雾罐31000

项目交货期为:①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达到年度预算上限,先期为准,按采购人要求分批次供货;②物资:每批次需于采购人下达采购订单后30天内完成备货,具备发货条件,发货时间待采购人通知;③运输:每批次接到采购人运输通知后,成交人需提供具体运输车辆信息、运输人员信息、运输路线及运输时长报采购人审核,审核通过后2天内安排发货并报采购人。

交货地点位于:……。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如下:详见比质比价文件要求。

其他:(1)为满足中国融通集团第六十研究所火工品年度框架采购要求,采购人拟选定1家单位进行火工品的采购及从生产地点至采购人指定卸货地点的全程运输服务工作。成交人需承担交付产品的设计、生产、检测、运输、产品技术支持及保障费用。具体要求详见比质比价文件第五章。
(2)选定成交人数量:1家成交人,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年度框架协议。
(3)物资和运输费用分别报价,其中运输费价格包括叉车、装卸、待时台班费、过路费等一切费用。
(4)报价方式:①物资费用为报总价,总价最高限价:301.10万元(含税),含税单价最高限价详见比质比价文件第五章。供应商报价总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单价也不得超出单价最高限价,否则为无效响应。②运输费用为费率报价,供应商所报费率最高不得超出100%,否则为无效响应。基准价为采购人既定价格,详见比质比价文件第五章。
(5)年度预算:401.10万元(含税),其中物资费年度框架预算301.10万元(含税),运输费年度框架预算100万元(含税)。该预算为采购人预估费用,具体费用以实际发生为准。采购人不保证成交人实际可承担的项目量,如后期实际承担项目量与比质比价文件有不符之处,以实际承担项目为准。
(6)该项目采购人为中国融通集团第六十研究所,后期中国融通集团第六十研究所、南京模拟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与成交人分别签订合同,南京模拟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是中国融通集团第六十研究所的全资子公司,额度分配比例5:5。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社保和纳税缴纳证明(事业单位无需提供纳税证明)。
(3)生产资质要求:供应商必须是火工品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为生产厂家,需提供有效的火工品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火工品或烟花类制品。如为代理商,需提供源头厂家授权代理书、源头厂家生产资质(火工品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运输资质要求:供应商可以自主运输或委托第三方运输,必须满足以下两种情形之一:
①自主运输:供应商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括危险货物运输(1类3项、1类4项)(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②委托第三方运输:供应商承诺有能力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运输公司进行运输(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5)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
(7)供应商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且仅以信用中国官网渠道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提供指定网站中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代理机构评审现场查询。
(8)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提供网站中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代理机构评审现场查询(事业单位无需提供)。
(9)供应商不得被列入暂停名单及失信名单,以(https://www.plap.mil.cn)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提供网站中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代理机构评审现场查询。
(10)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违规记录,并且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重大质量问题(提供承诺函)。
(11)供应商近两年(2023年1月1日至今)不存在转包和非法分包行为(提供承诺函)。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提供承诺函)。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从2025-09-22 18:00:00起至2025-09-25 18:00:00止(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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