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平舆县开发区平平机电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平舆县聚集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专项债券资金、财政配套资金及银行融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平舆县开发区平平机电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2.2工程概况:项目用地面积209740.09平方米(约346.26亩),总建筑面积193529.07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厂房建筑、附属配套建筑等。包括5栋厂房、2栋配套用房、2栋原料仓库、3栋标准化车间、4栋成品库、2栋生活辅助用房、2栋丙类仓库、1栋配套用房、2栋智慧中心用房、2栋研发中心、2栋活动室、4栋宿舍用房等及室外绿化、1栋餐厅等室外配套工程。项目总投资约58018.76万元。
2.3 项目建设地点:平舆县境内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
2.5工期要求:总工期24个月,其中设计周期 60日历天;在设计周期内完成本项目全部设计内容,并确保相关成果文件通过审查。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工程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报批后修改部分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提出的变更设计等内容;专项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幕墙设计、基坑支护设计、建筑智能化设计、景观绿化设计、室外配套管线综合设计以及相关的深化设计;2.工程施工(包含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等相关内容,并按规范、规定完成各项验收、试运行、项目移交及竣工验收、缺陷修复及保修等;3.项目水、电、路、通信等与现有市政基础设施接驳等工作;4.协助发包人办理项目报建、报批、质监备案等手续。
2.8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定标采用核查票决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
(1)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主要人员要求:①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提供社会保险证明材料;②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和建筑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3.投标人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2、2023、2024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联合体投标的,只需牵头人提供)
3.4.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此项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若有不良记录投标无效。(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投标人出具网页加盖企业公章)。近三年,受到政府或行政主管部门惩处或不良行为记录依法限制项目招标投标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需提供)
3.5.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超过2家,并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本标段联合体牵头人须是施工总承包企业,代表联合体投标、合同谈判、签约与分配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成员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主办人成员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职责,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就本项目承担工作范围内的责任。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4.企业注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09 月23日8:00时至2025年 09 月28日18:00时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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