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丹江口库区及上游库区(郧西段)清漂及垃圾处理运营一体化项目已由郧西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西发改审批〔2024〕33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郧西县水利和湖泊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扶持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郧西县水利和湖泊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郧西县各乡镇 建设规模:对库区及上游库区问题突出的水面垃圾及漂浮物问题进行治理,确保丹江口库区“一库清水北送”。对丹江口库区及上游库区(郧西县境内)实施“清漂-垃圾处理一体化”项目。通过在库区漂浮物易聚集处设置水面垃圾自动收集设备,将水面垃圾及漂浮物进行打捞收集至库区的垃圾收集厂,再统一运送至垃圾处理运营厂进行资源化利用。本项目共设置水面垃圾自动收集设备235套,在陡岭子水库、孤山电站、夹河关电站下游配套建设垃圾收集厂3座,新建夹河大王沟垃圾处理运营厂1座。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项目初步设计(含设计报告、设计图册、投资概算)、招标设计(含招标设计图册、工程预算)、施工图设计、施工期至项目竣工验收全过程的勘察设计服务等,包括各阶段的工程地质勘察和工程测量。提交经招标人认可的勘察报告、设计成果及后续服务等工作,根据招标人以及评审要求进行设计补充、修改和完善、优化设计等及其他相关服务(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及分部分项验收、设计变更等),确保项目审批、建设、竣工验收工作顺利完成。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10-19。其中:初步设计阶段成果在签订合同后 20 日内完成;招标设计及施工图阶段成果根据项目进展提交。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以上设计资质,近 5 年承接过 1项类似工程勘察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信誉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设计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合格制),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
| 5.1请于2025年09月23日至2025年09月2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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