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黑龙江中盟龙新化工有限公司2025年10-12月甲基丙烯酸甲酯运输服务第一包
1.2项目编号:022
1.3采购方式:竞价采购(一次报价)
1.4采购预算:1包49500元
1.5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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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划分 |
物料名称 |
提货地址 |
到货地址 |
预估运量(吨) |
预估运距(公里) |
总价预算(元) |
危险品类别 |
单价预算(元/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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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包 |
甲基丙烯酸甲酯 |
安达市 |
辽宁省抚顺市 |
300 |
673 |
49500 |
三类 |
165 |
1.7服务地点:1包安达市到辽宁抚顺。
1.8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
1.9付款方式:每月5号之前将上月客户签收单、对账单、发票等结算资料邮寄至黑龙江中盟龙新化工有限公司业务员处收账后30日付款(付款前开具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1.10(请登录)
1.11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须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内按合同正常履约且合同期满后退还。成交供应商接到通知后必须按采购人要求24小时内派车到达中盟龙新公司装货,不能按时派车视为违约,视情节扣除履约保证金来支付采购人另外雇用车辆增加的费用。
1.12违约责任:成交供应商如有以下违约行为,如不按计划派车、到货不及时、车辆清洗不干净、运输损耗超过0.1%等行为,需承担相应责任。
1.13其他:服务期内运量达到预估运量,本项目合同终止;服务期结束未达到预估运量,本项目合同终止。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2供应商须具备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三类危险化学品运输(提供扫描件)。
2.3供应商拟派车辆须为自有车辆(提供车辆行驶证扫描件)。
2.4供应商拟派车辆须具有保险(提供车辆保险、承运人责任险保单扫描件)。
2.5供应商须至少具备12台可运输三类危险品的车辆,并配备《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管理办法》GPS监控设备(提供车辆照片(体现车牌号、监控设备)、车辆罐体检测报告及危险品准运证扫描件)。
2.6供应商财务状况正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确保能开具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7供应商具备强有力的资源整合能力、抗运输风险能力和运输质量保障能力。能提供专属专业的运输服务及项目管理人员负责管理及调度工作,提供24小时运输服务(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9月23日9:00至2025年9月25日16:00(北京时间)报名、获取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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