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名称:安徽新正城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公司债券承销商选聘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 ;
1.4 招标人:安徽新正城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安徽新正城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安徽新正城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公司债券承销商选聘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HBF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HBFZ2025013-2;
2.5 项目地点:淮北市烈山区;
2.6 项目规模:安徽新正城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拟在证券交易所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5 亿元(含5亿元),期限不超过5年的公司债,选取一家公司作为主承销商,提供本次公司债的发行方案编制、报批、后续的发行承销、存续期管理和销售兑付等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2.7 合同估算价:暂定5 亿元*中标承销费率;
2.8 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息偿付结束;
2.9 服务地点:淮北市烈山区;
2.10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公司债项目主承销商,项目后期如需副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主分销商均可由中标的主承销商自行指定,本次招标不作约定。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2.11 项目类别:与工程无关的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
3.1.1.1 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中国证监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可在全国范围内可开展公司债券承销工作;
3.1.1.2 投标人2022年1月1日以来没有因债券类业务(含公司债、债务融资工具)被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交易所等主管部门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罚、监管措施等),或正在接受相关调查、立案调查。
3.1.1.3 投标人2022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失信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1.4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 。
3.1.3 投标人财务要求:/ 。
3.1.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第 1.4.4 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 。
3.4 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自 2025 年 【9】 月 【22】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9】 月 【29】 日 15 时 30 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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