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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机场基于数字孪生的可视化能源管理系统委外研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9-22 收藏项目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温州机场基于数字孪生的可视化能源管理系统委外研发建设项目招标人为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范围

2.1项目概况:在机场综合楼、信息楼、AOC楼等办公区域实施精细化能源计量;对宿舍楼开展水、电监测与分户计量工作;整合机场内现有分散的能源管理系统平台以及水、电、气表、路灯控制,实现统一管理;对现有能源管理平台进行扩展升级,搭建数字孪生的可视化能源管理系统。最终形成研发成果为软件著作权一项,软件系统一套,全部归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所有。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2.2交货期:项目期限从签订合同生效后320个日历天内交付成果并验收合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作为证明材料;

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查询结果为准);

③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投标截止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时间为准);

④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下列四项证明材料中任意一项:1、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事项通知书》;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3、打印投标人电子税务局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页);4、其他可证明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

⑤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⑥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的副经理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项目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的副经理须提供相应任职文件;

⑦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同类项目,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提供相应合同及项目管理机构开具的中标通知书作为证明材料,如合同中无法体现业绩评审关键信息的,另提供业主(用户)证明文件。)

3.2本次招标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

①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需提供项目负责人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被列入浙江省机场集团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9月22日 09时00分至2025年09月28日 17时00分,逾期不再受理。

4.2 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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