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伊春分公司G1111鹤岗至哈尔滨国家高速公路苔青至伊春段工程建设项目第A4合同段三分部柴油采购项目第七批次(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人为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伊春分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价采购,凡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均可参加。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伊春分公司G1111鹤岗至哈尔滨国家高速公路苔青至伊春段工程建设项目第A4合同段三分部柴油采购项目第七批次
2.2项目编号:JT-X
2.3项目概况:G1111鹤哈高速苔青至伊春段工程建设项目A4合同段东升隧道,隧道位于伊春青山村西北方向1.1km。设计标准为分离式隧道,分左右两幅,间距28.07m~43.71m,左幅桩号为ZK139+975~ZK141+473,长度1498m;右幅桩号YK139+971~YK141+506,长度1535m。
2.4采购内容和范围:柴油采购,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合同包,即A1合同包。具体需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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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
名称 |
规格 |
数量 |
单位 |
单价最高限价(元人民币/吨) |
最高限价(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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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
柴油 |
0# |
100 |
吨 |
7320 |
732,000 |
注:①以上供应数量为计划数量,合同执行期间以实际供应量进行计量和结算。
②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以国家发改委2025年8月27日公布的0#柴油黑龙江价格7820元/吨,下浮500元/吨为报价依据。
③本项目采用浮动单价结算,供应商单价报价应注明单价下浮金额。具体结算单价以货物进场当天国家发改委公布黑龙江地区的零售价0#柴油价格减中标单价下浮金额为准。
④单价最高限价为含税单价,包含油费、运费、装卸费、税金及增值税附加(增值税专用发票)等产品交付前的所有费用。
⑤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或等于单价最高限价和最高限价,否则按否决竞价处理。一天多次网价以第一次发布网价为准,节假日以前一个工作日为准。
2.5交货期:自合同签订日起2025年12月31日止(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6交货地点:黑龙江省伊春市友好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3信誉要求:
3.3.1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3.3.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3.3.3近三年(2022年09月01日~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竞价。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供应商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上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为准(查询日期应在竞价采购公告发布后至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之间)。
3.3.4供应商在被列入供应商信息→诚信/失信行为、企业黑名单的且处于处罚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项目竞价。
注:查询方法详见“附件:部分网页截图示例查询方法”。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竞价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竞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以及不同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价。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项目竞价中同一合同包同时竞价。否则,相关竞价均无效。
3.5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9月23日00时00分至2025年09月26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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