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本次竞谈项目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华电天山北麓基地61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进场道路路面工程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业主)为新疆华电天山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新疆华电天山发电有限公司100%。竞谈采购人为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华电天山北麓基地61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进场道路路面工程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具备竞谈采购条件,现对水泥稳定碎石、沥青混凝土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进场道路路面工程(CHDTDZ058/19-QT-46101):道路总长约117公里。其中,第一部分401边防公路25km,路基宽7.0m,路面宽6.0m,铺设水泥稳定碎石基层以及沥青面层,第二部分新建进场道路道路长92km,路基宽5.0m,路面宽4.5m,铺设水泥稳定碎石基层以及沥青面层。主要施工内容为基层、面层及附属工程的施工及基层施工前对路基的整修工作。
2.2采购范围:详见附表1。
2.2.1 采购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竞谈采购公告附件1《竞谈采购物资包件清单》,本次竞谈采取一包一投。
2.2.2 方式:采用公开竞谈方式。
3.竞谈响应人资格要求
3.1本次竞谈响应人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2本次竞谈响应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竞谈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包件竞价人需为生产企业或经销商,且应具有合格的配套专业生产设备或生产作业线;生产商年供应能力要满足竞谈采购包件的总需求数量。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必须保证用于本工程的技术完整性;
(3)质量保证能力:竞谈采购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
(4)财务能力:竞价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竞价人近两年财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竞价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履约信用:近两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近两年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报价、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竞谈采购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竞价人在近两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竞谈采购组织单位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不得被“信用中国”等国家网站平台列入违法失信企业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此类情况(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①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厂家及代理商招标。
②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报价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招标。
③投标企业所投物资不能存在第三方权益争议。投标人要有稳定的料源,方便业主单位进行实地考察,未通过业主单位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竞谈采购人有权否决其投标,且需通过试验合格;投标人参与投标的,视为认同本条款。
3.3其他要求:
3.3.1生产厂在同一包件中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3.3.2报价人不得以低于成本价投标,若在评标过程中被发现,按废标处理;若中标后发现因投标价格低,报价人用以次充好的办法供货,发现一次直接终止合同,扣除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同时上报集团公司列入合作方警示名录。
3.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生产商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均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响应。
3.3.4投标企业所投物资不能存在第三方权益争议。投标人要有稳定的料源,方便业主单位进行实地考察,未通过业主单位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竞谈采购人有权否决其投标,且需通过试验合格;投标人参与投标的,视为认同本条款。
4.诚信要求
本次采购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被国铁集团、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及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良企业(个人)名录”或“供应商黑名单”等失信情形的潜在响应人参加竞谈。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竞谈文件售卖时间为:2025年09月23日8时00分-2025年09月28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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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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