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招标人为常州市排水管理处,建设资金来源: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飘香路截流泵站、聚景苑截流泵站
2.1.2建设规模:飘香路截流泵站、聚景苑截流泵站填埋
2.1.3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人民币292996.01元
2.1.4工期要求:本项目总工期为35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同时施工工期必须严格服从招标人的安排,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
2.1.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验收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图纸、工程量清单(含编制说明)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3.1通用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证明材料)。
(4)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提供证明或承诺函)。
(5)投标人近1年内(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6)投标人近3个月内(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本条内容与招标文件中所载不一致的,以本招标公告为准)。
(7)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且无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8)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9)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0)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
3.2特定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以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25年3月至2025年8月连续六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扫描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5年9月22日至2025年9月28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