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广东石化公用工程和维修保运部电气材料采购公开选商公告 |
| 项目概况: | 本次拟采购物资为广东石化公用工程和维修保运部电气材料采购,资金已批复。本次公开询价,将依据采购结果最终批复意见,与拟成交供应商签订买卖合同,并要求其按照我方要求按需送货。交货地点: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县大南海工业园区广东石化公司库房。 |
| 项目单位: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石化分公司 |
| 项目类别: | 物资类 |
| 项目分类: | 三类 |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并满足以下条件: 1、参与报名的供货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需具备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制造商,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需涵盖电加热器。 2、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仅提供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报价。 3、参与报名的供应商2018年1月1日起至今在中石油质量监督抽查和质量问题通报中(标的物)均未出现质量问题(复查合格的,可予以接受); 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事业名单;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黑名单; 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参与报名的供应商近三年内没有发生因未履行合同、延期交货、产品质量问题原因导致被起诉而产生法律纠纷。 5、参与报名的供应商必须是有效的(有效的具体含义见备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供应商资源库中具有A30大类的物资供应商。备注:“有效的”是指资源库中供应商状态状态正常。凡是在供应商资源库中显示“中止”、“终止”的均为无效。。 6、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应具有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在中国大陆区域内应用于炼化项目上,电加热器和电加热杆供货并成功运行1年及以上的业绩各1个(不含改造项目)。业绩需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供货合同及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如不能体现装置类型和规模,则需提供合同技术附件,且验收证明内容各项指标满足要求,用户签字或盖章。如有伪造业绩,其投标应予以拒绝。 7、本次招标配件,中标供应商应到现场实际测量尺寸、确定配件材质,满足现场要求。否则出现一切质量问题,导致生产出现问题,造成损失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另外测绘及服务人员要遵守广东石化安全管理规定,出现安全等问题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1、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请于北京时间2025年9月22日至2025年9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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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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