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建设地点:漳州市龙文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建设内容包含:对龙文区境内排涝港道进行整治改造,整治范围主要有 6 段,港道整治总长约10.97km、翁建村桥涵改造、西洋溪河道整治、湘桥水闸出口段及扶摇村关帝庙护岸水毁修复、郭坑镇东溪农场水闸除险加固等;项目总投资约5776.67万元。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工程测量(如周期跨度过长需复测)、勘察、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建议书)文本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水保、环保专项设计)和后续勘察设计服务(含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施工招标配合、施工期间与现场的配合服务)等工作。(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情况与项目相关的一切设计内容均包含,不限于上述范围);
2.5 最高控制价:人民币 138.56万元;
2.6 质量标准:工程设计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查、批复;勘察的质量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的勘察测绘标准和规范要求,勘察成果文件应能通过有关部门的评审;
2.7 服务期限:42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1)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建议书)文本编制:合同签订之日起14日历天内完成可研(含项目建议书)工作。(2)勘察阶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4 日历天内提交详细勘察报告。(3)完成正式勘察报告后 7 日历天内提交方案设计,方案设计批复后 7 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和概算文件送审稿;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通过之日起 7 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过之日起 7 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正式稿。(4)后续服务阶段:从提供正式的地勘报告书、施工图设计文件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和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试验检测仪器设备适用于有勘察项目的情况)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招标项目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 2 家。 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项目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相同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发布招标公告时间起至2025年 10月16 日09:30时(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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