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采购项目广州增电电力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工程物资框架采购-母线槽类(二次采购),采购人为广州增电电力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项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
2.2合同估算金额(采购预算金额):800万元,含13%税。本项目合同估算金额为经验预估值,具体以合同签订后实际委托为准。
2.3项目概况:针对广州增电电力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工程物资框架采购-母线槽类(二次采购)的货物供货及安装。
2.4采购范围:为满足广州增电电力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工程物资框架采购-母线槽类供货及安装,现对广州增电电力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工程物资框架采购-母线槽类(二次采购)进行公开谈判采购。物资采购清单详见采购文件附件2。
2.5计划工期(或交货期、服务期):交货期:合同货物交货应在收到采购订单后7日内送达到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具备送电条件;如遇突发抢修情况,应在收到买方送货通知后3小时内送达到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具备送电条件。
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7采购类别:货物类
2.8采购相关要求:1.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供应商提供货物的质量和技术标准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标准及要求:
(1)必须符合行业标准;
(2)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3)必须符合其他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对产品的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
2.交货、安装地点及收货人:由采购人实际下单指定地点及收货人。
3.货物质保期:不少于24个月。
4.具体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附件:《技术规范书-母线槽技术标准与配合要求》。
5.供应商对产品质量负责并保证来源合法,无任何质量问题和法律责任。供应商自行承担因产品质量或侵权行为及来源非法所造成的相应经济损失与法律责任。
6.供应商供应的货物应是完整的、全新的、技术先进的、成熟可靠的,并且在规定条件下可投入正常运行的。
7.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型号规格、技术指标和性能应与采购人确认的要求一致。
8.供应商须对所供货物进行适当的包装,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标准、储运指示标志的规定,保证货物至交货地点时无破损、受潮、缺陷等现象,由于包装不当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或丢失由供应商承担相关责任。
2.9标段划分: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标段2名成交供应商,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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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段名称 |
合同估算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 (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N |
成交权重 |
报价方式 |
结算方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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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广州增电电力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工程物资框架采购-母线槽类(二次采购) |
800 |
/ |
2 |
第1成交供应商成交权重60%; 第2成交供应商成交权重40%。 |
供应商按物资采购清单统一报送一个下浮率(%)。报价如有小数位,最多保留两位小数,如8.88%,尾数为0可忽略。 |
母线槽铜材占产品比例:详见采购文件附件《物资采购清单及铜价区间表-母线槽类》。 双方约定采购时的铜材基准价格76000元/吨作为报价基准。 关于铜材价格波动的结算,约定如下: 在合同有效期内,根据订单前一天“上海有色金属网:”的1#电解铜(阴极铜)收市价,视收市价落在哪一区间,就执行该区间的基准铜价(并作为新的约定基准铜价),并按以下计算方式调整采购价格。 调整后供货价格 = S ×(1+a×b),按实结算,以调整后供货价格×实际采购数量进行结算。 说明:S—成交单价【预算单价(含税)*(1-成交下浮率)】;a—(新基准铜价-采购基准铜价)/采购基准铜价;b—铜材占产品比例%。 注:1、如订单前一天铜价超过102999元/吨或低于29000元/吨将不再引用本次框架份额。2、区间基准铜价详见采购文件附件《物资采购清单及铜价区间表-母线槽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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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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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框架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合同执行期内若南方投资集团对本合同物资实行集中采购,则双方终止合同。
3.供应商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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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序号 |
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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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增电电力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工程物资框架采购-母线槽类(二次采购) |
1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参与应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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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供应商没有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南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项目所在地政府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不接受投标、市场禁入,且未解除的。 注: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不接受投标、市场禁入按品类实施处理的,指供应商没有在采购标的物对应品类被实施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不接受投标、市场禁入,且未解除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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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供应商应保证在采购过程中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不存在伪造、变造、涂改等弄虚作假、违法违规行为。(按标准格式提供“采购应答行为承诺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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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不接受联合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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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供应商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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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在生产能力或销售能力、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质量控制、专业技术、经营管理等相应资格和能力,并按相关技术标准生产设备和材料。(按标准格式提供“质量保证和服务承诺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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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本项目只接受制造商参与。(提供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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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供应商不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与其他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的IP地址、响应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2)与其他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的IP地址、响应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3)与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网卡MAC地址一致。 注:如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标段)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供应商响应该采购项目及同一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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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至今)具有至少一项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业绩是指至少包含物资采购清单中任一产品或类似产品的供货及安装业绩)。 注: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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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供应商需对“技术规范书”中标注★号的条款进行逐条响应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未响应或有负偏离,将视为对采购文件的非实质性响应,将导致其投标被视为无效。 注:相关数据应在响应文件中用下划线或方框作标记,以方便查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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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诚信行为要求: 1.供应商被纳入南方电网、广东电网公司、广州供电局廉情(黑名单)预警名单范围内,未完成评标的,由评标委员在初评环节予以否决;未定标的,由原评标委员会重新评议,对被纳入南方电网、广东电网公司、广州供电局廉情(黑名单)预警名单范围内的供应商作否决投标处理。 2.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扣分处罚实施细则》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行贿行为记录及处置办法》,被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实施不接受投标或市场禁入处理的供应商,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3.被广东电网公司、广州南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投标资格的供应商,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4.市场禁入对象范围 (1)供应商因行贿行为被实施市场禁入的,市场禁入范围包括法定代表人(首席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人、投资人或经营者,下同)与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相同的其他所有法人和其他组织。 (2)供应商因行贿行为被实施市场禁入的,市场禁入范围包括其下属所有分公司(分所等);供应商为分公司(分所等)的,因行贿行为被实施市场禁入的,市场禁入范围包括其总公司(总所等)和其总公司(总所等)的其它分公司; (3)供应商因行贿行为被实施市场禁入的,市场禁入范围不包括其子公司、其母公司和其母公司的其它子公司,但以上公司法定代表人与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相同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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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获取开始时间:2025年09月23日 00时00分00秒
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6日 00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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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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