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经前期市场调研与技术比对,拟采用租赁及维保服务一体化的模式,采购品牌商用直饮水机的服务。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天翼视联2025年-2030年直饮水机设备租赁及维保服务采购项目,主要包含:直饮水机租赁及维保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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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产品名称 |
具体服务内容 |
服务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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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直饮水机设备租赁及维保服务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按采购方要求 |
(1)采购预算金额:11.2万元(含税);
(2)★服务期限:2025年10月21号前完成租赁货物的送达安装并验收合格。
(3)标包划分情况和成交人数量: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人数量1人。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不含税单价最高响应限价为3964.60元/台/年,最高响应单价限价如下表,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响应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响应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注: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2.1.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分包响应或未划分分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与供应商有响应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响应。(1)本项目响应产品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投标,该制造商不得再委托其他供应商响应,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授权需加盖制造商公章);(2)响应产品为同一品牌的代理商与制造商同时参加响应的,只接受制造商响应。
2.1.5业绩要求:自2022年9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前一日止,响应供应商具备至少1个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是指直饮水机租赁项目)。注:提供相关合同关键页(须包括合同封面、合同服务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还需同时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或结算证明材料或至少一份发票为依据),时间以单项合同或框架订单/发票为准。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2.1.6供应商须承诺可为本项目开具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须提供承诺书。
2.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8项目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其他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针对本次响应产品的中国强制性产品CCC认证,提供响应产品的中国强制性产品CCC认证扫描件;2、响应产品具有省级(含)以上卫生部门颁发的整机反渗透《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提供《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3、供应商所供响应产品质量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满足本次采购的技术规范要求,若所供响应产品经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认定质量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该供应商负全责,提供承诺书;4、供应商须承诺响应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且成熟稳定,提供承诺书;5、响应产品应具备保险投保证书或承诺成交后办理相关保险并提供承诺书,保险类型为产品及公众责任险,投保金额≥300万元人民币,提供保单扫描件或承诺书;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9月23日至2025年9月25日(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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