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电信菏泽分公司2025年道路交通违法治理项目。
本次集中询比合同有效期为: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道路交通违法治理平台建设及相关配套设备采购,具体参数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1.2.3项目实施地点:山东省菏泽市。
1.2.4★交付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天交付。
1.2.5★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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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包名称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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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国电信菏泽分公司2025年道路交通违法治理项目 |
物资及服务采购 |
无 |
22 |
中国电信菏泽分公司 |
20 |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个。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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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供应商 |
成交份额 |
实施地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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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00% |
菏泽 |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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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供应商数量 |
成交候选人数量 |
成交供应商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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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1 |
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251619.58元(不含税),其中服务部分204716.98元(不含税),设备部分46902.6元(不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最高投标限价表}【请前往上方菜单栏“招标文件附表”处进行编辑,转换成PDF后将同步数据至正文!】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能力:供应商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税务规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函。
2.1.4 2.1.5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如供应商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询比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中响应。(4)。
2.1.6本次询比接受代理商响应。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2)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①本项目仅允许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委托一个代理商响应,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响应或再委托其它供应商人响应;
②代理商响应的,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
③制造商响应的,需出具制造商声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2)供应商与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年(含)以上。(3)2.1.7 2.1.8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9月30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9月30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9月30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9月XX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9月XX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9月XX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2.3产品资格要求:
2.3.1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2产品。2.3.3产品2.3.4 2.3.5 2.3.6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1)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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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技术指标 |
具体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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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AI非机动车违法抓拍警示设备:结构:一体化设计(内置摄像头、AI算力、网络查询、GPS定位等);摄像机:≥2路;编码格式:支持H.264/H.265;视频:H.265AI/H.265+(兼容H.265/H.264)编码;支持H.265硬件解码,≥2路1080P 30 FPS;网络制式:4G/有线;配置:内存≥2G、存储≥64G;卫星定位系统:支持GPS、北斗定位系统。设备功能:1、违法抓拍:非机动车不戴头盔、载人、逆行、搭棚等违法检测、语音预警、数据上传。2、设备实时画面。3、过车流量数据采集。含音响模块:声音传输距离≥50米。 |
(2)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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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技术指标 |
具体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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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人脸识别:对违法当事人自动进行人脸识别,并可设置自动筛除相似度在多少比例以下的数据。AI算法:电动车不戴头盔、摩托车不戴头盔、摩托车超员、电瓶车载人/超员、三轮车不戴头盔、三轮车载人、农用车载人、电瓶车加装雨棚、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逆行等违法行为识别。语音劝导:实时语音劝导,2秒内实时语音提醒当事人,可在距离20米外播报警示语音。定时循环播放安全宣传广播。数字看板:数字看板是一个数据可视化模块,其可以通过指挥中心大屏展示,为交管指挥中心提供总览、分拣数量、处罚数量等丰富数据。点击数字,可跳转至对应页面。违法数据查询:可筛选、查看、删除所有违法记录,支持查看特殊人员、无效年龄、学生家长的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记录。违法分拣:用户可通过系统对待审核的违法数据进行审核,确认信息是否准确、有效。对公职人员/快递人员/外卖人员等特殊人群,可添加标记,便于后期查询统计。分析统计:包括已处罚统计、人员分拣统计、设备抓拍统计、特殊人员统计等等。配置项:包括短信提醒模板配置、分拣无效数据处理配置、违法代码转换配置、人脸入库相似度阈值配置、特殊人员配置等等。自动通知违法当事人:支持对违法当事人人脸自动抓拍,后台可对接相关人脸库进行比对获得身份信息,后台可对接自动短信+自动语音电话通讯平台自动通知违法当事人。短信发送:查看所有短信发送记录,支持数据导出。用户管理:管理员可添加新用户、修改用户信息、重置用户密码。分组管理:管理员可新增、修改分组,设置分组成员及权限。同一分组内的人员批量赋予同一权限。部门管理:管理员可新增、修改、删除部门信息,部门可下设子部门。操作日志:管理员可通过日志模块查看所有操作日志。设备管理:支持对硬件设备进行管理、维护,在线查看设备信息、运行状态。可添加新设备、修改设备信息、切换设备状态。平台配置:管理员对平台登录页、首页、页面水印、操作注意事项分别进行配置,对平台进行个性化设计。字典管理:对系统字典项进行管理维护,包括新增字典项、修改字典信息、删除字典项。 |
2.3.7产品业绩要求:供应商提供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时间为准)的)同类业绩(同类业绩:平台建设及设备采购类业绩),按照有效项目业绩合同数量进行评审,在供应商资格要求(1份)基础上每提供一份有效项目业绩得1分,最高得满分。2.3.8 2.4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2.4.1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4.2 2.4.3 2.4.4 2.4.5 2.4.6 2.5现场考察
2.6评价检测
2.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9月23日08时00分00秒至2025年09月26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