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沙湾区铜河街道(原斯堪纳厂址南部)。
2.2 建设规模:第 1 标段为血液透析机、血液透析滤过机;第 2 标段为生物测量仪、角膜地形图、角膜内皮镜、白内障超声乳化仪 ;第 3 标段为床旁下肢康复器、微波治疗仪等。
2.3 交货期:30 个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五章供货要求中工程设备清单 内容(包括:设备、运输、安装、调试、缺陷处理及后续服务等)。
2.5 标段划分:设备为 3 个标段。第 1 标段为血液透析机、血液透析滤过机;第 2 标段为生物测量仪、角膜地形图、角膜内皮镜、白内障超 声乳化仪;第 3 标段为床旁下肢康复器、微波治疗仪等。
2.6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标准、规程、条例等的相关要求
2.7标段投资额:本次投资额约372.729 万元(第 1标段为 34.4 万元, 第 2 标段为 195.2 万元,第 3 标段为 143.129 万元)。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第 1 标段血液透析机、血液透析滤过机为第三类医疗器械,(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 (2)投标产品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 第 2 标段生物测量仪、角膜地形图、角膜内皮镜为第二医疗器械,白内障超声乳化仪为第三类医疗器械,(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 (2)投标产品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 第 3 标段床旁下肢康复器、手术骨微动力装置、骨创伤治疗仪、膈肌起搏器、麻醉回路消毒机、牙科动力系统、低温等离子灭菌器(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器)、碳13呼吸分析仪为第二类医疗器械,微波治疗仪、胰岛素泵、眼底相机、低温等离子刀、点阵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为第三类医疗器械(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 (2)投标产品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 (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 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 无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09月23日 至 2025年09月29日 ……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2.1 建设地点:沙湾区铜河街道(原斯堪纳厂址南部)。
2.2 建设规模:第 1 标段为血液透析机、血液透析滤过机;第 2 标段为生物测量仪、角膜地形图、角膜内皮镜、白内障超声乳化仪 ;第 3 标段为床旁下肢康复器、微波治疗仪等。
2.3 交货期:30 个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五章供货要求中工程设备清单 内容(包括:设备、运输、安装、调试、缺陷处理及后续服务等)。
2.5 标段划分:设备为 3 个标段。第 1 标段为血液透析机、血液透析滤过机;第 2 标段为生物测量仪、角膜地形图、角膜内皮镜、白内障超 声乳化仪;第 3 标段为床旁下肢康复器、微波治疗仪等。
2.6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标准、规程、条例等的相关要求
2.7标段投资额:本次投资额约372.729 万元(第 1标段为 34.4 万元, 第 2 标段为 195.2 万元,第 3 标段为 143.129 万元)。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第 1 标段血液透析机、血液透析滤过机为第三类医疗器械,(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 (2)投标产品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 第 2 标段生物测量仪、角膜地形图、角膜内皮镜为第二医疗器械,白内障超声乳化仪为第三类医疗器械,(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 (2)投标产品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 第 3 标段床旁下肢康复器、手术骨微动力装置、骨创伤治疗仪、膈肌起搏器、麻醉回路消毒机、牙科动力系统、低温等离子灭菌器(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器)、碳13呼吸分析仪为第二类医疗器械,微波治疗仪、胰岛素泵、眼底相机、低温等离子刀、点阵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为第三类医疗器械(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 (2)投标产品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 (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 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 无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09月23日 至 2025年09月29日 ……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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