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请登录)
2.项目名称:新民村边沟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预算总金额(最高投标限价):979,614.00元。
5.采购需求:修建边沟960米(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6.项目地点:鸡冠乡新民村。
7.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0月14日至2025年10月30日,共计16日历天。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接受非中小企业参与本项目采购。
(1)《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现有年限即可)或具有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须于2025年出具),并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相应证明材料即可);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磋商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无效。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9月23日00时00分至2025年9月28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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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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