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江苏海州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海州湾之星”水上酒店配套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的船舶污染海洋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应急预案及防污染能力验收报告技术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船舶污染海洋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应急预案及防污染能力验收报告技术服务项目;
2.2建设地点:连云区;
2.3招标范围:船舶污染海洋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应急预案及防污染能力验收报告技术服务项目;具体工作内容根据项目有关资料,分析船舶污染海洋环境风险因素,给出应急设备配备方案,依据环境现状及风险分析编制应急预案以应对船舶污染海洋环境风险,根据应急设备配备方案编制验收报告;
2.4服务期:30日内完成;
2.5招标控制价:140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2.6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本项目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2025年2月-2025年7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的,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及劳动合同)。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要求投标企业自行承诺无借牌挂靠行为,投标人自行承诺后并不解除招标人对其进行查询和经济法律责任。
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3.8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9本项目执行以下文件: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为:2025年9月22日至202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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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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