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2025年废润滑油、废旧电池转移处置(第一标段)(二次) |
| 选商编号: | FZ |
| 项目编号: | 2025 |
| 选商方式: | |
| 项目概括: | 拟对第三采气厂2025年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旧电池等危险废物进行转移处置 |
| 项目单位: | 第三采气厂 |
| 项目性质: | |
| 项目分类: | |
| 选商资格要求: | 2.1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选商。 □ 接受联合体参加选商。联合体参加选商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2.2资质要求: (1)“三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第一、二标段投标人废润滑油处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类别应包括HW08<900-217-08>、HW08<900-249-08>类; (3)第三、四标段投标人废旧电池处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类别应包括HW31<900-052-31>类; (4)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类),如本单位没有运输资质,需提供与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类)运输单位所签订有效的运输合同或协议; (5)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方式包含:收集、贮存。 2.3、财务要求:“三商”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正文、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报表附注,审计报告须有会计师事务所印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签章。 2.4、信誉要求: (1)“三商”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或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谈判(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截图、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截图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截图,以上截图缺一不可;事业单位等无查询信息的单位附查询不到界面的截图); (2)投标人(“三商”)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⑤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谈判响应。①投标人(“三商”)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谈判)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三商”)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谈判)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三商”)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谈判)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三商”)失信分累计超过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谈判)当日不足三年;⑤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且再次发生的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谈判)当日不足三年。 2.5、其他要求: (1)被长庆油田列入黑名单中或期限内禁止投标的承包商,将否决其谈判。 (2)“三商”未被采购人或其上级单位清退市场,未被暂停或取消选商资格,未被因评价不合格取消准入资格,无其他不能履约的情形。 (3)“三商”必须提供处置单位厂区图片,以及处置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及环境影响评价验收批复文件(提供网上查询渠道,证明相关材料真实性)。 (4)“三商”必须提供服务方案及措施,符合程序且服务方案合理可行、具有针对性,明确项目手续办理时效性,并承诺协助开展后续工作(投标文件中提供服务方案)。 (5)“三商”必须提供QHSE管理方案,方案里有健全的管理机构和相应的管理人员,有具体的操作规程,有专项费用计划,管理有目标、有计划、有措施、有考核,且便于操作,应急预案措施目标明确,措施可行、经济、有针对性(投标文件中提供QHSE管理方案)。 2.6、服务商承诺:(服务商自行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1)“三商”必须具备办理跨省(市)转移能力,中标单位必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相应生态环境部门转移处置审批、备案手续,若未按期办理完成,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选择后序中标候选人签约履行(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 (2)“三商”参与谈判被确认为签约人后必须配合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长庆油田分公司固体废物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开展现场资质核查工作,核查结果不通过,采购人不予授标,并选择后序中标候选人签约履行(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 |
| 获取谈判文件时间: | |
| 采购文件获取: | 3.1谈判采购文件出售时间:请于2025年09月23日8时00分至2025年09月2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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