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永春县医院2025年11月-2026年10月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66,000.00元
采购包1(永春县医院2025年11月-2026年10月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966,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966,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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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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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C05040300-保安服务 |
永春县医院2025-2026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
1(项) |
否 |
根据国卫医发〔2021】28号国家卫健委八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推进医院安全秩序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及创建平安医院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我院需配备保安人员23人,要求年龄均在55周岁以下,且其中年龄50周岁以下人员不少于50%,(若有女性安保人员,其中人数最多不超过3人)。所有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安员证》,无犯罪记录,退伍军人优先。所有保安人员中,至少4人需具备初中(含)以上文化程度,服从组织,配合保卫科完成相关工作(包括按要求扫描消防管家二维码等)。同时,为满足消防法规要求及保障消控室正常运行,需增配2名消控操作人员名额。此2名人员必须同时持有有效的《消防设施操作员(中级)职业资格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安员证》,服务期限1年。 |
966,000.00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须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2)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09-22 至 2025-09-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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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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