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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武江区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建筑设施材料框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9-22 收藏项目
2. 项目说明

(一)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武江区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建筑设施材料框架采购项目

(二)项目估算: 100.00 万元,(预计量是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采购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采购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应以实际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

(三)项目地点:韶关市。

(四)项目类别:物资类。

(五)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3. 采购范围:

(一)项目概述: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武江区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建筑设施材料框架采购项目,需求内容为提供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武江区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施工所需的建筑设施材料。

(二)采购范围: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武江区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施工所需的建筑设施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黑色及有色金属;橡胶、塑料及非金属;五金制品;砖、瓦灰及混凝土制品;木、竹材及其制品;玻璃、陶瓷及面砖;装饰石材及地板;墙面装饰、天棚装饰及屋面材料;门窗制品及门窗五金;装饰线条、装饰件、栏杆、不锈钢围栏、扶手及其他;涂料及防腐防水材料;油品、化工原料及胶粘材料;绝热、绝缘、耐火材料;管材及管道用器材;阀门;法兰及其垫片;洁具及电磁器具;水暖及通风空调配件;仪表及自动化控制器;灯具、光源;开关、插座;电线电缆及光纤光缆;电气线路敷设材料及附件;成型构件及加工件;周转材料及其他建筑设施维修材料。

(三)标包划分:

本项目分为:  1  个标包,具体为:

标包1

☑最大中标数量(个)

□最大中标比例(%)

标包名称

估算金额

(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最高费率(%)

交货时间/工期/服务期限

1

1

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武江区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建筑设施材料框架采购项目

100.00

100%

按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四)采购清单:按照项目现场实际情况对需求材料进行采购。

(五)报价方式: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的形式进行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为有效数字,如为整数可省略小数点后两位,投标报价(报价费率)≤100%(含本身)均为有效报价,但投标报价(报价费率)≤85%(含本身)时,投标报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专项作出详细合理的书面说明并提供以往类似详细成本分析报告供评审工作组审查。成本分析报告需充分说明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等,未提供成本分析报告或提供的成本分析报告不符合上述要求视为原则性不响应询价文件要求,作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人的报价为在工程项目建设期和保质期内,完成询价文件规定工作内容的各项费用,应包括但不限于:装卸费、运输费、包装费、验收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六)结算方式:按实结算。

(1)结算价按韶关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最新发布的信息价(不含税),结合和建设单位第三方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审定后单价(含税13%)×实际采购数量×成交费率进行结算,成交单位必须开具有效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采购需求单位。

(2)采购需求的材料不在韶关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范围的,按建设单位第三方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审定后单价(含税13%)×实际采购数量×成交费率进行结算,成交单位必须开具有效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采购需求单位。

(六)付款方式:详见合同约定。

(七)其他:(1)本次采购项目为框架采购,并不保证成交供应商在采购结果有效期内都有业务发生和业务量。采购结果有效期内每单项业务由成交供应商的报价费率作为基准,成交供应商需负责询价文件中对成交供应商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包括货物供货、运输、保管、包装、调试、验收及相关服务等;(2)成交供应商须按采购需求单位要求,在采购需求单位指定的时间内将所需材料配送至采购需求单位指定的地点(不含二次搬运)。若成交供应商未按采购需求单位指定的时间供货,累计达到三次或以上,采购需求单位提出整改意见,成交供应商拒不整改或整改达不到采购需求单位要求的,采购需求单位有权单方终止合同;(3)采购内容及数量以采购需求单位实际签收单为准。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投标人必须按照网省电力行业要求,完整办理完成供应商登记。

2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

投标人须通过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4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在参与投标的其他单位任职的。

5

投标人在网省电力行业及大舜公司无处于限制(黑名单)供应商资格的处罚。

6

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关于本单位营业执照信息、发起人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分支机构信息、变更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内容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截标前90天内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打印版)。

7

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

供应商授权代理人须是该企业在职人员,且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须为投标人单位社保,分公司及分支机构社保无效)。

9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专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供应商应具备从事建筑材料与装饰材料销售业务的经验与能力。

(注:供应商需提供2022年至今累计销售金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十万元(含三十万元)的建筑材料或建筑装饰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并加盖公司公章。)

标包1

4.报名及采购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在2025年09月22日至09月29日17时00分00秒前下载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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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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