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建设单位为山西明业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子分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落实,国网山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太原供电分公司受省公司委托,对国网山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太原供电分公司所属原集体企业所需的服务进行采购,招标人为国网山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太原供电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投标人用先进标准引领服务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需求一览表”。 <
| 国网山西电力太原供电公司2025年原集体企业第八次服务类授权公开招标项目需求一览表 | ||||||||||||||||||||||||||||||
| 项目单位 | 实施单位 | 招标编号 | 项目名称 | 分标编号 | 分标名称 | 包号 | 包名称 | 项目内容 | 采购类别 | 采购方式 | 框架有效期 | 执行比例 | 服务期限 | 实施地点 | 暂估价(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报价方式(总价报价/单价报价/单价总价相结合/折扣率报价) | 专用资质要求 | 权重比例(技术:商务:价格) | 价格公式 | 参数选择 | 商务评分细则(仅填写编号) | 技术评分细则 (仅填写编号) | 限中 原则 | 拟选定中标人数量 | 是否允许联合体参与 | 应用结果是否应用电商平台 | 备注 | ||
| 资质要求 | 业绩要求 | 人员要求 | ||||||||||||||||||||||||||||
| 山西明业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子分公司 | 山西明业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CY0525SAC48-TY-F10A | 国网山西电力太原供电公司2025年原集体企业第八次服务类授权公开招标项目 | CY0525SAC48-TY-F10A | 山西明业八月服务类公开招标项目 | 包1 | 明业消防工程设计服务 | 山西明业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东太堡汽修厂(原鼎能汽修厂)办公楼、洗车房、车间;康宁库房带电作业1、2号库及办公室;城区工程部东办公楼、南办公楼、南院库房宿舍及配套设施消防工程设计 | 服务 | 招标 | / | /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山西省太原市 | / | 43 | 总价报价 |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根据工程类型和规模设置设计专项资质等级)。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丙级(含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专业)及以上资质。(根据工程类型和规模设置勘察资质等级,如无勘察,则不要求勘察资质)。 |
近5年内投标人具有土建工程/智能化 工程/装饰装修/消防工程可行性研究 和设计业绩不少于1项。(如无可研, 则不要求可行性研究业绩)提供相应业绩合同及发票复印件 | 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 | 50:10:40 | 区间复合 平均价法 |
b=-0.2,c=0.15,n1=1,n2=0.5 | FWSW01 | JS-GCSJ02 | / | 1 | 否 | 否 | |
| 包2 | 明业2025年财务咨询服务 | 为山西明业电力有限公司及所属分子公司提供企业的财务、财务审计服务,包括企业年度清产核资、财务尽职调查、可行性研究、协助方案设计、财务税务咨询、重大项目财务经济效益服务、内控风控等服务。具体服务内容签订合同时双方约定。 | 服务 | 招标 | / | /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山西省太原市 | / | 90 | 总价报价 | / | 近 5 年,投标人/应答人具有技术咨询服务业绩,注: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和发票复印件。 | / | 60:10:30 | 区间复合一次 平均价法 |
w1=0.8,w2=1.15,n1=1, n2=0.5,c=0 |
FWSW01 | ZHFWJS01 | / | 1 | 否 | 否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承担所投项目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中标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3.2投标人须满足相应招标项目的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需求一览表”。
3.3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如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3.1款和3.2款的规定。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投标工作。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投标。
3.5 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投标文件或代行办理投标事宜。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9月22日至2025年09月30日23时59分 (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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