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凯里市永丰东路及宁波路三岔口消除安全隐患治理项目(勘察)
2.项目编号:GZY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要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5.采购数量:1项
6.资金来源:
7.本项目栏标价:按照行业取费标准下浮50%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 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3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明(供应商自行声明,格式自拟)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体要求: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交易系统会自行对失信供应商实施信用联合惩戒。
2、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投标人拟派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
三、获取谈判文件
1.时间:2025年09月23日09时00分至2025年09月25日17时00分(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 ,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售价:30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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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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